鵬博士:移動轉售,如期而至
2015-04-29 03:29

鵬博士于4月2日晚間公告,4月1日與中國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簽署《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合作協議》,主要內容有:
1)、合作模式:鵬博士從中國移動以一定價格批發移動通信服務,自行將其包裝為自有品牌并銷售給最終用戶。
2)、轉售業務的地域范圍:中國移動允許鵬博士在全國范圍內(不含香港、澳門及臺灣地區)經營轉售業務。根據鵬博士的具體業務安排,雙方將另行商定具體合作地域范圍。
3)、轉售業務的衍生服務:運營支撐系統可建可不建。中國移動可以向鵬博士提供的衍生服務包括營帳系統、SIM卡資源管理服務、話單采集和格式轉換服務、話單標準價批價服務、客戶服務支撐功能(如業務熱線轉接、工單轉接)等。如果鵬博士使用中國移動衍生服務,則雙方另行簽訂租用或服務協議;若鵬博士自建運營支撐系統,則應當就自建系統與中國移動協商一致,并保證其自建系統符合中國移動的業務支撐系統技術管理規范,并應當于雙方約定的時限內完成自建系統建設并投入運營。涉及與中國移動系統對接的,由雙方完善對接及運行測試事宜。除轉售業務服務和衍生服務外,如果鵬博士有意向與中國移動就增值電信服務進行合作,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增值電信合作協議。
4)、合作期限:有效期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,但根據協議約定提前終止的除外。本協議簽署完畢后,公司將及時向工業與信息化部遞交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申請材料,待審核通過后方可獲取移動通信轉售試點資格。